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为积极响应国家和自治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号召,进一步推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结合日前自治区党委办公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机关党员干部利用节假日回乡助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战的意见》厅发【2015】45号的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校党员干部回乡助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战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积极宣传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战略决策,当好宣传员。党员干部在节假日回乡时,在走亲访友、家庭聚会中,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适时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政策,灵活多样地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着重宣讲“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战谁来干、怎么干、干了会怎样等问题,引导家乡群众树立必胜信心,依靠自身努力,依靠国家政策,结合家乡优势,积极响应国家和自治区的号召,建设家园,拔除穷根,造福子孙。
(二)积极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战大调研当好信息员。党员干部回乡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开展各种形式的调查研究,针对“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战重点难点问题,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发挥群众智慧,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形成调研成果,为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积极实施指导帮扶工作,当好指导员。党员干部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发挥所在基层党组织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做好沟通联络和服务对接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举措,指导和帮助群众查找贫困根源、探索致富之道,推动自治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八个一批”“十大行动”落到实处,帮助家乡群众找到好路子、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
(四)积极投身“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当好建设员。党员干部节假日回乡时应捋起袖子挽起裤腿拿起工具,积极参加“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不怕脏,不怕累,不怕苦,带着群众干,组织群众干,与家乡群众共同美化家乡环境,建设美丽幸福家园。
(五)积极维护和谐稳定局面,当好调解员。要善于发现不稳定、不安全或影响群众生产生活、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苗头性信息,及时化解。
(六)积极实施督促工作,当好监督员。党员干部要留心留意回乡途中沿路村屯以及自家所在村屯的环境卫生面貌,及时向基层组织和各级乡村办反映存在的问题,督促抓紧整改,确保家乡群众能过上整洁、祥和的节日。
二、基本要求
(一)明确工作定位。党员干部利用节假日回乡助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战,不是检查工作,不能以领导干部自居,不能干预乡镇 (街道)及村(社区)两委的正常工作,即使对基层干部的做法有不同的看法,也应以探讨、研究的态度去沟通交流。
(二)严肃工作纪律。要自觉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吃住在自己家,不扰民、不做表面文章、不增加群众负担,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党员的作用,与基层干部形成工作合力。主动接受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正当利益,树立公道正派、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严守廉洁纪律。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带头崇廉拒腐,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律规定,严禁利用节假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不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具体安排
请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发动党员干部参与到回乡助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战活动中,形成参与活动情况报告。假期结束后,将召集回乡的党员干部开展座谈、研讨等多种交流活动。
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