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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新一轮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通知

来源:党委组织部     时间:2015/07/20 11:23:29 点击:

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选派新一轮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桂组通〔2015〕39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数及工作时间

我校本次共选派5人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具体进驻贫困村的地点和开始时间待通知,工作时间至2018年4月。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在专任教师、行政人员、现任科级干部中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二、选派对象的基本条件和相关待遇

1、选派对象条件。中共正式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工作务实,政策水平较高,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善于做群众工作,有培养潜力,身体健康,45周岁以下。

2、选派范围。根据上级精神和学校实际,主要从具备上述条件的专任教师、行政人员和科级干部中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3、相关待遇。(1)自治区党委、政府规定的伙食补助和通讯费。(2)每月800元农村工作补贴。(3)每月报销规定次数的往返路费。(4)专任教师在驻村期间按照行政人员进行考核。(5)在下派之前或下派期间,对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根据学校干部工作实际、个人条件和表现情况,可以适时启动晋升定级事宜。

三、选派方式及有关要求

按照“宣传发动、个人申请、部门(单位)推荐、党委研究、上级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办法如下:

1、各部门(单位)要克服困难,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位符合选派条件的同志,并动员他们踊跃报名。

2、自愿报名的,于7月22日17:00前将《2015年度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报名表》(从组织部网页“文表下载”栏下载)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guat.edu.cn。部门(单位)推荐的,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校党委组织部联系。

3、党委研究。党委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推荐人选,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定。

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组织部,电话:2295568。

附:2015年度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报名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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