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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民主评议党员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来源:党委组织部     时间:2009/11/20 15:29:01 点击:

为了更好的完成2009年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1. 民主评议为“优秀”的不宜超过本支部实际参评党员人数的30%。

2. 被支部评议为“优秀”的同志,党员民主评议互评为优秀格次的应超过支部实际参评党员人数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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