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发展党员工作材料,做好材料整理工作,现将近期材料整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整理范围
2019年全年和2020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材料。
二、完成时间
2020年6月20日前。
三、具体工作安排
1. 正式党员材料整理
各支部要严格审查正式党员材料,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材料完整齐全。发展党员工作材料中需要党委审核盖章的,在认真审核后,按要求提交到党委组织部。
备注:需要党委审核盖章的正式党员材料主要包括《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入党志愿书》《党委同意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批复》(或同意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批复)。
2.预备党员材料整理
各党支部应结合其在预备期间的政治、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审查登记表》预备期教育考察情况一栏,由所在党支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随同其他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预备党员档案材料中需要党委审核盖章的,在认真审核后,按要求提交到党委组织部。
备注:需要党委审核盖章的预备党员材料主要包括《发展对象人选备案登记表》《党委预审意见》《入党志愿书》《党委同意接收预备党员的批复》。需要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的材料主要为《参加短期集中培训证明》。
3.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整理
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各党支部应将入党积极分子在校表现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随同其他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中需要党委审核盖章的,在认真审核后,按要求提交到党委组织部。
备注:需要党委审核盖章的入党积极分子材料主要为《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需要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的材料主要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明》。
4.申请入党人员材料整理
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各党支部也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同入党申请人的谈话记录》等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四、工作要求
党员档案材料为选人用人工作必查必核重要材料之一,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明确全年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时间节点,将各项材料填写完整,安排专人认真无误、按时高效地做好此次材料整理工作。
党委组织部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