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内容是实现“一个目标”,即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达到“两个共同”,即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增强“三个意识”,即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增进“五个认同”,即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同;树牢“五观”,即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宗教观。
2. 各民族“三和”
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3. 各民族“三交”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4. “三个离不开”的内容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5. “四共”的内容
共居、共学、共事、共乐。
6. “五个认同”的内容
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7. “六个相互”的内容
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
8. 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
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9. 加强民族团结要坚决反对“两个主义”
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
10. 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相互嵌入”就是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
11. 党和国家对待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问题的基本政策
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自由。
12.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内涵
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各民族群众为主体,通过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综合举措,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造性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实践过程。
13.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坚持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遵循社会团结规律,坚持正面引导;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14.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各族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更加坚定;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广泛弘扬,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凝聚力不断增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显著提高,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15.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总目标: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理念: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
总要求: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
根本方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根本途径: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