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我校举行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辅导报告会。党委书记李幼平作了专题辅导报告,党委副书记、院长易忠主持报告会,学校其他领导旷永青、罗延忠、郝德温、罗国湘,以及正厅级调研员张昌年出席,全体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报告会。
李幼平书记从《条例》的修订背景、《条例》的主要变化和贯彻落实《条例》等三个方面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李书记说明了《条例》关于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流程的具体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对《条例》中关于好干部标准、选拔任用条件、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竞争性选拔干部、破格提拔等方面的修订情况进行了重点阐述。李书记强调,要选用敢于担当的领导干部,要强化干部选用工作的责任意识,要加强对干部选用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干部选用工作风清气正。他要求,领导干部要熟悉《条例》、组工干部要精通《条例》、党员干部要了解《条例》,做到扎扎实实抓好学习培训、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认认真真抓好监督检查。
易忠院长在讲话中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是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学校党委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掌握政策规定、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推动学校高等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